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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育局
  • 2023-08-03

教育局

日期:2023-08-03 来源:肇东市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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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一)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全市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党的建设及其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拟订并贯彻实施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

(二)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学校德育工作。负责党的关系隶属于市教育局党组的基层单位思想政治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维护稳定工作。

(三)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四)负责市教育局机关股级干部及基层学校干部的任免。

(五)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六)承担全市基础教育的管理工作;落实国家和省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的政策,保障全市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落实基础教育办学标准,规范基础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落实基础教育政策,推进教学改革;规划、组织、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七)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制定并组织落实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政策;指导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教材建设、教师培养培训和基础能力建设工作;承担继续教育宏观指导工作。

(八)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落实全市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的政策和有关规定;负责统计并监测全市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负责全市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统筹管理教育捐资和贷款。

(九)负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规划、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落实教师管理政策法规;组织指导落实教师资格标准,负责教师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监督管理工作。

(十)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国家汉语语言文字标准工作的实施;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测试等工作。

(十一)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工作。树立大安全理念,统一设计安排部署学校消防、食品、交通、实验、管理、校内外安全工作,强化校园防踩踏、防溺水、防震、防校园欺凌、防校园暴力工作,突出加强安全演练、紧急疏散演练和应急救助演练,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协调并指导教育系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和重大安全事故处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信访接待处理工作。

(十二)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协调中小学生参加国家和省体育(含国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

(十三)指导全市教育的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分工

高艳明 党组书记、局长,负责教育局全面工作。

电话:0455-7717001

黄俊生 党组成员、一级主任科员,负责党的建设、教师队伍人事编制、劳动工资、考核奖励、教育局机关管理、财审与助学、扶贫工作。分管股室人事股、办公室。

电话:0455-5976626

朱德成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的教育教学研究、学校管理,负责各级各类招生考试、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监督管理、教师培训、师德师风建设等工作。分管中教股、招生考试院、教师工作股。

电话:0455-7710113

张 瑜 党组成员、四级主任科员,负责分管初教股、基建办。

电话:0455-7950006

刘铁军 党组成员、四级主任科员,负责督察督办工作、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

电话:0455-7717002

黄孝波 四级主任科员,负责学校安全、体育、卫生、艺术、健康教育、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分管学校安全管理和信访股。

电话:0455-7700677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人:史东伟  联系电话:0455-5998648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会务、督办;负责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教育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普法、依法行政、政务公开、依法治教、行政执法监督及“放管服”工作;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查和备案;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统计和监督全市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负责协调管理全市教育财务会计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基层单位和局机关经费的预算、决算和计划审核;负责教育系统基层单位国有资产、国家和省下拨的各种教育专项经费的管理;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系统基本建设和基层单位基建投资管理工作;负责统计编报法定报表工作;负责全市教育资助资和贷款管理工作及教育扶贫工作。

(二)人事股

负责人:王庆宇   联系电话:0455-7712006

负责局机关、基层单位的机构编制、基层考勤、人事调动、工资审批统计、教师考核、档案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奖励工作;负责民办教师档案管理、教龄津贴发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三)中教股

负责人:刘立涛   联系电话:0455-5973032

负责指导中学教育、教学、教材管理工作,规范办学行为;指导中学教育科研和教学信息化工作;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保障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承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相关工作;指导中学德育、校外教育及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全市中学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初、高中毕业考试,初中升高中考试及录取分配。负责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规划指导相关专业的教材建设以及师资培养、培训工作;协调中小学生参加国家和省体育(含国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组织全市学生体质健康、艺术素养调查和监测工作,协调指导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和监控工作;指导全市学生军训工作,全市中考学生的体育考试工作。

(四)初教股

负责人:王世娟   联系电话:0455-5973035

负责指导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教材管理工作,规范办学行为;指导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教育科研和教学信息化工作。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保障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承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相关工作;指导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中德育、校外教育及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全市小学、聋哑学校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小学升初中录取分配。

(五)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

负责人:梁贵利   联系电话:0455-5973039

负责管理普通、成人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学前教育;指导中、初等职业(教学,制定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教育教学;指导中等职学校专业设置、基础能力、教育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负责市职业教育、民办幼儿教育学籍管理工作;规范管理民办中、初等职业教育学校工作、职业证书考试工作;负责民办幼儿园、民办教学机构的审批及规范管理工作。

(六)学校安全管理和信访股

负责人:周树志   联系电话:0455-7708311

综合协调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制定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校内外安全、饮食安全、大型活动等各类安全工作的规划、方案、应急预案;监督检查各类安全工作规划、方案、应急预案实施落实情况;督促指导基层学校开展各类安全演练;负责学校各类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相关股室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置校园突发事件和加大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力度;负责配合市校车办做好校车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信访案件的接待、处理、答复、报送、材料建档工作。

(七)教师工作股

负责人:么明明   联系电话:0455-7798909

负责教育系统教师队伍整体规划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社会人员、在职教师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筹指导教师进修学校、教育科研、电化教育中心等业务部门对教师、校长的培训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和本系统校长、教师交流及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树立弘扬师德师风正面典型,查处“三乱”及违反师德师风问题。

(八)校外教育培训监督股

负责人:裴国锋 联系电话:0455-5973039

承担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监督、管理、治理工作,指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的建设,拟定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办法,会同市级有关部门拟定校外教育培训(线上、线下)准入条件,加强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资质、收费监管等相关标准和制度的监督管理,及时反映和处理校外教育培训重大问题。

(九)校外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裴国锋 联系电话:0455-5973039

与校外教育培训监督股合署办公,承担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资质、收费监管等相关标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办公地点

正阳大街461号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冬季: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联系方式

电话:(0455)5998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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