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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2023-08-03

退役军人事务局

日期:2023-08-03 来源:肇东市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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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绥化市委和肇东市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 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档案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组织协调落实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五)组织实施有关退役军人医疗、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本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残疾等级审核上报及伤亡抚恤工作。 

(六)指导和协调全市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负责 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 

(七)负责全市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职能转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全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社会尊崇的职业, 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领导分工

(一)孙湛 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全面工作。

办公电话:0455-7989801

(二)赵斩非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移交安置股、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军人转运接待站工作。

办公电话:0455-7989803

(三)何成文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局常务、拥军优抚股、干休所工作。

办公电话:0455-7989802

(四)付立宾 四级主任科员;分管党群工作。

办公电话:0455-7989809

内设机构

综合股

负责人:李晓蕾 办公电话:0455-7989806 

主要职责:承担局机关日常业务、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党群等工作;承担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重大政策法规研究落实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政策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信访接待处理相关诉求和政策解释及政策答复审核工作任务。承担监督退役军人专项资金管理,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承担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 

拥军优抚股

负责人:梁清 办公电话:0455-7989812

主要职责:指导全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研究双拥工作中的问题,拟订有关政策、法规。承担全市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和英雄烈士保护及烈士评定、报批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工作;承担拟订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指导实施工作,负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残疾等级审核上报及伤亡抚恤工作任务;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 

移交安置股

负责人:王志航 办公电话:0455-7989815

主要职责:拟订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工作;承担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和教育培训工作和随军家属就业创业工作;承担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策、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指导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承担退役军人档案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

肇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地址十七道街文博西畔A区1-6号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30 - 11:30  下午:14:00 - 17:30   

冬季:上午:8:30 - 11:30  下午:13:30 - 17:00 

联系方式

电话:(0455)7989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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